罗甸县人民政府关于
暂时停止营运部分道路和水上运输的通告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从2020年1月30日0时起,暂时停止部分道路和水上运输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县范围内所有客运班线、公交线路、出租车辆暂停运营。
二、全县所有市(县)际班线、包车旅游(出县境外的客运车辆)暂停运营。
三、全县所有危货运输、普货运输车辆,不得进行省外经营活动。
四、全县所有驾培机构车辆停止教学活动。
五、县域所有码头客运船舶暂停运营,严禁县外客运船舶进入县内水域或在县域码头、岸线停泊;货运船舶进入县域码头停泊、卸货的,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消毒后方可停靠,驾乘人员一律佩戴口罩;县域所有码头相关责任单位必须安排专人值守并严格按要求落实每日进行消毒等防护措施(羊里码头、罗妥码头、茂井码头由县海事处负责,其他便民码头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及村两委负责)。
六、县交通(运管、海事)、交警、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支两委等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大对非法营运的检查、查处、打击力度,有效防止非法营运行为。
对不按照规定经营的,由职能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恢复时间另行通知,望广大群众理解、支持、配合。
特此通告
罗甸县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