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0-02-02 20:20:00
  • 罗甸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全县广大群众:

    当前是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关键期,为降低病毒传播扩散风险,最大限度保护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面实行全县小区封闭管理。按照省、州、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要求,各小区只设置一个进出通道和预留必要的消防通道。通道需由物管或社区及业主委员会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值守管控,负责检查排查进出人员并作好相关登记。全县小区原则上只允许本小区业主进出,除防控工作人员之外的外来人员不允许进入。

    二、小区内的居民要做到近期不走亲访友,不串门聚会,不参加聚集活动,不在小区内聚聊和散步,不到人员密集场所,尽量减少人员接触。尽量减少出门频次,确需出门时务必正确佩戴口罩,回家后第一时间用肥皂或消毒洗手液洗手。

    三、做好居家环境卫生,饭前便后勤洗手、厨卫场所勤消毒、起居卧室勤通风,保持个人卫生,做好个人防护。

    四、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重点对象排查、公共场所消毒等工作,如实提供本人及亲属近期外出、身体状况和接触外省、特别是武汉及湖北其他地区方向人员情况等信息。

    五、各小区有居家医学观察的人员,观察期未满不得私自出宅门,只能居家医学观察。

    六、使用后的废弃口罩要装入单独的垃圾袋,投放到楼栋、院落垃圾桶或就近的“口罩投放专用垃圾桶”中。

    七、需办理各项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保障服务等事项的,尽量采取网上办、远程办、手机办、微信办、邮政办等“非直接接触服务”等方式,减少外出行为,禁止外卖、快递进入小区,统一在小区门口领取外卖与快递。

    八、日常生活物资,县政府将提供充分保障供给,请勿盲目跟风抢购。

    九、需返回外地工作、务工、学习的人员,请密切关注当地的复工复产复学安排,尽量避免在疫情传播期出行,降低被感染风险。

    十、鼓励积极提供外省、特别是武汉及湖北其他地区方向来罗甸人员信息,支持开展排查防控、集中医治工作。发现身边有近期外省、特别是武汉方向来罗甸的人员,主动向当地居委会、社区报告相关情况。

    十一、如自身出现“发热、咳嗽、全身乏力”等症状,及时戴好口罩、做好防护到就近的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随行陪同就诊人员也需做好防护。

    十二、各小区居民要积极行动起来,互相提醒和监督,对违反本通告及相关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第一时间给予制止和检举举报。

    小区居民要理性面对疫情,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坚定信心、众志成城、齐心协力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特此通告

     

     

     罗甸县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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