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3▪21”山火被扑灭
2020-03-22 23:00:00 罗甸县融媒体中心 综合报道
  • 发生山火的山头

    3月21日下午16时许,罗甸县城郊烟山区域发生山火,火借风势迅速蔓延。

    扑火队克服重重困难分段扑火

    火情发生后,罗甸县委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3.21”山火扑救工作指挥部,统筹调度扑救工作,形成了县级领导具体部署作战,县直各部门及辖区乡镇、斛兴街道党员干部群众参与的全员作战模式。扑救工作设置现场扑救、社会面管控及交通保畅、舆情监测处置、案件调查、后勤保障及人员调配、作风纪律保障、气象地形服务、信息保障、医疗保障等9个工作组,科学有序开展工作。县四家班子领导带头进山林赴火场,现场组织扑救工作,各县直部门、龙坪镇、斛兴街道迅速组建扑火队,携带扑火工具迅速上山,在克服高温、风大、坡陡、天黑等不利条件下分段扑火。21日当晚,火势得到局部控制,部分火线被掐断,为次日彻底扑灭打下了坚实基础。

    由全县各单位领导干部组成的扑火队员集结

     经过16小时的科学扑救,22日上午8时47分大火被扑灭。目前,起火原因已初步查明,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山火被成功扑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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