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四型”模式助推“村社合一”实体化运营
2020-05-05 12:00:00 胥正东
  • 近年来,罗甸县龙坪镇紧紧围绕农村产业革命“八要素”,积极探索“村社合一”自建自营型、共建共赢型、资产收益型、服务保障型“四型”实体化运营模式,促进产业发展,实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目前,全镇“村社合一”均实现实体化运营,村均年收益预计1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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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化村种植基地

    一是自建自营型。采取“合作社+农户”模式,村集体合作社利用项目资金、帮扶资金等建基地、做产业、跑市场,自主生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如交广村充分利用深度贫困村资金流转100亩土地发展百香果产业,并明确村党支部副书记负责日常管理,长期解决10余人就近就业。目前百香果长势良好,合作社预计收益70余万。七一村利用项目资金64万建设1000平方养鹅棚,年养鹅3批,每批规模6000只,并明确一名村委会副主任专职负责管理,目前第一批已出栏销售完,正启动第二批养殖,合作社收益2万元。

    大关村种植基地

    二是共建共赢型。采取“合作社+N”模式,“N”指公司、企业、合作社、能人等其它经济组织或个人,村集体合作社以土地、项目、资金等形式量化入股“N”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村集体合作社按所占股份与“N”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如干里村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模式,投入项目资金70万入股都匀市携手合旺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订单式发展中草药白芨100亩,村集体合作社负责土地流转、劳务保障等环节,公司负责技术服务、生产管理、市场销售等环节,双方共同管理,收益五五分成,合作社预计收益100余万。罗化村采取“公司+合作社+合作社+农户”的模式,村集体合作社以土地、项目、资金等入股贵平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贵平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流转土地350亩建设蔬菜基地返包给种植大户发展蔬菜产业,并按照协议价格进行回收,村集体合作社按销售量每斤提取0.1元作为收益,实现年收入8.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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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民们正在给农作物拉膜

    三是资产收益型。各村集体合作社结合自身产业发展优势及区位条件,利用项目资金建设养猪(鸡)场、产业基地、农家乐、砂石场,农产品小市场、冷库、钓鱼棚,购买门面、农机具等固定资产,通过盘活固定资产产生收益。如:马草村充分利用地处城乡结合部区位优势,依托火龙果产业发展,利用项目资金建设农产品小市场12间,出租给火龙果等水果销售商,合作社实现年收益2.4万。八一村利用境内丰富的坡地资源引进罗甸县纯源公司发展循环生态农业,投入资金175万建设生猪养猪场出租给该公司,合作社每年实现年收益17.5万元。

    大坪村土鸡养殖

    四是服务保障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村集体合作社的组织优势,为市场提供劳务、销售、协调等服务,实现合作社收益。如:五星村依托县城用工需求,采取“公司+合作社”合作模式,与本村协力胜劳务公司进行合作,合作社主要将村内富裕劳动力进行登记,并根据村民的特点和意愿及公司用工需求,协调县职中、县就业局、农广校等培训机构对村民进行“菜单式”培训,公司收入的10%作为合作社收益。目前,公司已登记注册劳务人员1300余人,解决就业200余人,月平均薪酬2600元以上,合作社实现收益1万余元。坪寨村依托地处100亩坝区优势,采取“合作社+合作社+农户”合作模式,引进仁玉合作社实施100亩辣椒种植,村级合作社负责组织协调动员农户规模化连片种植,仁玉合作社负责提供技术指导、回收,村级合作社按每亩100元的标准收取服务费,实现收益1万元。

    来 源|罗甸融媒体中心

    编 辑|刘佳鑫

    编 审|肖家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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