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政策兜底164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每月可获保障金1050元
2020-05-23 13:00:00 农婷婷 肖家云
  • “上个月我们两爷崽领的低保金才629元,这个月姑娘的生活保障金和我的特困供养金加在一起就有1988元,整整增加了1359元。”近日,木引镇木引村五组韦某刚领到5月份的民政救助保障金后,激动地说,没想到力度这么大,要感谢党和政府帮助,让他和女儿能与其他乡亲一起脱贫摘帽不掉队。

    采访中,韦某刚还与记者聊起发生在自己身上不堪回首的往事:

    7年前,韦某刚因车祸导致双腿截肢,妻子扔下尚在襁褓中的女儿离家出走,多年来杳无音信,抚养女儿的重任就落到到他这个重度残疾人身上。

    “可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多年来,他与女儿一直依靠低保生活,今年以来县民政局和木引村两委两次到他家了解情况,鼓励他们好好生活,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据了解,今年3月以来,罗甸县民政局结合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和2020年低保提标核查工作,紧扣贫困人口收入达标和实现“两不愁”目标,对全县三类人员、特困、孤儿、重残等特殊困难群体开展全面排查,以“督”促“战”,对类似韦某刚情况给予政策指导,共梳理出“低保转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转特困”等建议 207条反馈乡镇和村(居),并于5月保障金发放前再次开展核实抽查。

    据介绍,凡父母一方(或双方)死亡或者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等情形的未满18周岁儿童均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保障措施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我局开展督导一方面是全面排查三类人员查看是否实现应保尽保,另一方面是督促指导,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新政策落实到位,使保障资金和力度最大化惠及特殊群体”县民政局分管副局长唐正会说。

    “希望能为这些特殊的儿童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确保他们在基本生活保障、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权益,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基础。”新政策实施和两轮督战后,近两个月来 全县有164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被识别,纳入保障氛围。

    5月中旬,罗甸县为164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保障金,放标准为1050元/月,发放资金总额172200元。按照政策规定,这笔保障金将按月持续发放到18岁,18岁后仍在校学习的,保障时间延长到毕业后。

     

     源|罗甸融媒体中心

     辑|王文丽

     审|肖家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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