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罗甸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2021年清明节期间文明有序祭扫的公告
2021-03-22 14:00:00
  • 罗甸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2021年清明节期间文明有序

    祭扫的公告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传统的扫墓祭祖、缅怀故人、寄托哀思的重要节日。当前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但境外输入、人员流动和聚集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仍然存在,为确保我县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工作安全、文明、有序进行,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公墓管理单位要持续做好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祭扫群众流量监测预警。对祭扫群众进行扫码、测温、登记,做好公墓有关区域日常消杀工作,备足防疫物资。前往公墓祭扫的群众,要遵守入园人数、时段、车辆等管理规定,自觉规范佩戴口罩,主动配合体温检测,扫描健康码、行程码,减少聚集,缩短在园内停留时间,不得扎堆、聚集以及在园区内就餐。

    二、提升祭扫服务水平。公墓管理单位要通过开通移动客服端、微信公众号、热线电话等服务渠道,为群众提供预约祭扫、代理祭扫、网上祭扫等服务。要以通知、公告等形式公布祭扫预约方式、祭扫日期等信息,引导群众错峰祭扫,有序组织祭扫活动。要积极创建“无烟公墓”,“无烟陵园”;要扎实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等活动,引导群众绿色祭扫、文明祭祀新风。

    三、倡导绿色文明祭扫。鼓励群众采取小规模家庭追思会、讲先人故事、书写寄语、制作思念卡、种植花草树木等文明绿色形式,表达对已故亲人的缅怀。倡议向墓碑清扫、敬献鲜花、挂丝带等形式寄托哀思,鼓励群众主动选择网上祭扫、代为祭扫服务。

    四、严防火灾安全事故。前往较为分散的农村公益性墓地及历史埋葬点祭祀的群众,要遵守情防控规定,避免扎堆聚集;要服从乡(镇、街道)森林防火值守点工作人员劝导,严禁携带火种上山,严禁使用明火、严禁焚烧纸钱、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严防火灾发生。

    五、强化政策宣传引导。县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和驻村工作队切要切实加大政策宣传引导和管控工作,紧紧抓住清明节有利时机,广泛开展殡葬改革,文明祭祀、安全祭祀宣传活动,引导群众选择低碳祭扫方式,抵制低俗祭祀用品和迷信行为。

    全县广大共产党员和干部职工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动群众自觉参与文明低碳祭扫,推动丧葬礼俗改革,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

    让我们携起手来,树立文明祭祀观念,倡导文明祭扫新风,敬请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罗甸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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