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司法行政人员,她始终践行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恪尽职守、用心为民,积极履行司法为民的职责使命。以精湛的业务能力、扎实的工作作风谱写新一代年轻司法行政人的忠诚和担当。今天的“劳动者之歌”系列报道,我们带领大家到县司法局认识一位年轻的司法干部,听听她讲述新时代司法行政人员的“初心故事”。
工作中的王金米
王金米是罗甸县司法局一名普通工作人员,也是一名共产党员。2013年通过公务员考试,成为了罗甸一名司法行政人,2013年1月至2020年5月任罗甸县司法局龙坪司法所司法助理员,主要负责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治宣传等职能职责工作,同时还要协助乡镇综治中心工作;2020年5月,通过竞争上岗,被任命为罗甸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股长,主要负责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咨询、宣传、受理申请、审查和审批、指派及辖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2020年10月至今,兼顾负责罗甸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工作。
公共法律服务是司法局一项重要的职能职责,也是广大群众接触司法行政工作的第一印象,在这里,每天都要接待大量群众的来访和咨询,因此,接待能力和专业知识的强弱直接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司法局的对外形象。王金米一开始非常担心自己胜任不了这项工作,解答不了当事人的各种问题,于是暗下决心,积极向领导和同事请教,边干边学。随着业务能力日益精进,王金米慢慢熟悉工作,各项工作全前推进。
王金米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咨询
2020年10月,为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人积极投入到脱贫攻坚一线任驻村第一书记,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面临无人开展工作的局面。在局里人少事多的情况下,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王金米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凭着在基层司法所工作多年,对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工作有一定的了解,积极主动担负起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业务工作。为了使两个股室各项工作进入良性发展轨道,她克服困难,利用下班时间,加强学习,虚心向领导和同事求教,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关乎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在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中,有些来访的群众文化水平低、法律知识少,为了切实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一般都会长时间不停地进行咨询。在负责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近一年的时间里,虽然每天都重复着同样的工作,但通过不断接触群众,王金米认识到,在接待群众的过程中,必须用耐心、热情、细心来疏导化解来访者的情绪,为来访者答疑释惑,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其合法权益。
“为让更多有法律需求的弱势群体了解法律援助,及时得到法律帮助,我们将全县低保户、五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妇女、农民工等作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工作,提高他们依法维权能力。”王金米介绍说,2020年他们共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439件。从受援人类型来看,涉及农民工72件,妇女儿童77件,精准扶贫户139件;已结案的民事援助案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82.72万元,切实保障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同时,结合精准扶贫、普法宣传、重要节点等组织志愿者律师、公证员、司法干警等深入村(社区)、安置点等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积极引导困难群众通过“12348”贵州省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贵州法律服务网、黔南智慧司法等渠道获取法律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办事、办成事。
王金米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咨询
截止目前,罗甸县通过黔南智慧司法服务平台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126件,努力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工作目标。
“作为一名司法行政人,要始终践行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要结合当前的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扎实开展为群众办实事,努力提高办事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王金米说,在今后的生活和工作中,她将立足本职岗位,自觉践行党的宗旨,严于律己、爱岗敬业,充分发挥共产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在自己的岗位上尽心尽责、积极进取、脚踏实地,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用自己的行动践行司法行政人应履行的职责使命。
来源|罗甸县融媒体中心
排版|朱柳柳
编辑|班方智 史传鸿 罗绍智 李璨
编审|黄万龙
监制|邹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