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人快来报名啦!贵州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黔南州选拔赛正在预选选手
2021-08-02 19:11:17
  • 县直各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内各职业技术学校、各人民团体:

    根据《贵州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黔南州选拔赛活动方案》要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首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贺信精神,进一步完善黔南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在全社会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社会地位,加快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开展乡村振兴工作,罗甸县将组织选手参加“贵州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黔南州赛区大赛”,请大家积极组织选手报名参加预选竞赛。

    本次竞赛罗甸选手预选,主办方为罗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办方为罗甸县职业技术学校。

    一、竞赛项目

    州赛类别(含省赛特色项目和州赛特色项目)共计24个,即:焊接、电工、美容、美发、数控铣、数控车、网络系统管理、网站设计与开发、花艺、平面技术设计、健康照护、餐厅服务、酒店接待、室内装饰设计、茶艺、瓷砖贴面、评茶员、黔菜制作、导游服务(旅游景区讲解员)、网络直播营销、农机操作能手、起重装卸操作能手(叉车司机)、畜牧兽医能手、文旅创意宣传能手及裁判员、裁判长等。

    省赛类别共计55个,将通过报名县级遴选或指定方式推荐,州级赛区组委会审核推荐参加省级竞赛项目(竞赛类别见省级竞赛方案)。

    二、参赛对象条件及组队

    (一)参赛对象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身体、心理健康。

    2.参赛要求及参赛条件。2021年8月20日前年满16周岁,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罗甸县户籍居民或出生地为罗甸县的人员;非罗甸县户籍人员须在罗甸县学习或工作满一年以上,由工作单位或就读院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参赛人员不受学历、工作经验限制,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赛。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省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报名参赛。

    3.按照贵州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选拔条件要求,选手应为年满16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

    (二)集中竞赛形式。

    1.集中竞赛组织形式。本次大赛罗甸选手由罗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罗甸县中等职业学校组织教师、学生、各专业技术人员、社会自由职业者、企业职工参加。

    2.集中竞赛要求。每个选手限报1个项目。

    3.集中竞赛竞赛方式。本次竞赛不设理论考试,按实际操作成绩计算名次,同一竞赛项目不分组别,统一开展竞赛。

    (三)选手竞赛预选及竞赛地点。

    本次竞赛罗甸选手预选,由罗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罗甸县中等职业学校承办,组织选手报名预选或组织评审推荐选手参赛。主赛场设在都匀市,集中承办19个项目;分赛场设在荔波县,集中承办5个项目。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登录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rsj.qiannan.gov.cn/)进入首页点击“贵州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黔南州选拔赛报名”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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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

    (三)报名联系方式。

    1.联系人,陶冶(罗甸县职业技术学校教务处主任),联系电话:13885441667(微信:gztaoye);

    2.联系人,李延纲(罗甸县人社局干部)联系电话:13638048315(微信号wxid_34d2ju5f13h922);

    (四)报名时间:从即日起到8月5日结束。

    (五)竞赛时间:2021年8月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本次贵州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黔南州奖励办法

    1.个人竞赛项目取得前3名的选手,由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和 奖牌并予以奖励,第一名奖金5000元、第二名奖金3000元、第三名奖金2000元。对前3名以外排名在参赛人数前30%的选手颁发优胜奖,其他参赛选手颁发参赛荣誉证书。

    2.获得第1名的选手,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总工会按程 序审核后,授予“黔南州五一劳动奖章”。

    3.获得前3名的选手,按《贵州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符合国家相关职业标准的,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总工会按程序审核后,授予“黔南州技术能手”“黔南工匠”荣誉并颁发荣誉证书。已获得“黔南州技术能手”“黔南工匠”荣誉的上述获奖选手,将不再重复授予荣誉,其个人名次和成绩及团体积分不受此影响。

    4.获得前3名的选手,按《贵州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后,可晋升职业技术等 级,并颁发相应技术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5.民族技能展示项目参赛选手,由组委会颁发参赛荣誉证书。

    6.获团体总分前5名的县(市)代表团,由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和奖牌。

    7.前3名获奖选手指导教师(教练),由组委会颁发优秀指导教师(教练)证书。

    8.大赛活动设道德风尚奖若干名,各县(市)代表团或承办院校推荐2名参赛选手或裁判员作为人选,由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9.大赛所有竞赛结束后,组委会将组织召开获奖选手见面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每个竞赛项目前3名获奖选手及指导老师(教练)参会。


    罗甸县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局

    罗甸县中等职业学校

    2021年7月31日


    排版|姚元梅

    编辑|班方智 史传鸿  罗绍智  李璨

    编审|黄万龙

    监制|邹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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