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罗甸县交警大队获知,从8月起,罗甸县将严查严处摩托车、电动车无牌无证、不戴安全头盔、超员超载、闯红灯、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虚假销售和使用拼装、不符合安全质量车辆等行为。
查缉现场
8月6日,罗甸县交警大队科学合理安排警力在人、车流量较大的城区繁华地段、城乡边界处进行查缉,采用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针对骑乘摩托车、电动车酒后驾驶、无牌无证、超员载人、逾期未检验、不戴安全头盔、非法安装遮阳棚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坚决做到查获一起,惩治一起,不放过任何“漏网之鱼”。同时,执勤人员还注重强化宣传教育,提醒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严守交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夜间查缉现场
当天,在城区共查获醉驾2起,酒驾2起,暂扣摩托车(电动车)16辆,简易处罚20余起。各乡镇共查获酒驾违法2起,无证驾驶2起,面包车超载1起,简易处罚35起,拆除非法安装雨棚约30余个,其他违法80起。有效整治了摩托车、电动车各类违法乱象,确保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畅通有序。
城乡边界处查缉现场
据悉,针对摩托车、电动车整治行动将常化态持续进行,通过源头重点治理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全面规范摩托车、电动车市场和通行秩序,努力达到消除安全隐患和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来源|罗甸县融媒体中心
排版|朱柳柳
编辑|罗绍智 李 璨
编审|班方智
监制|邹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