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事追踪】罗甸:“三步工作法”着力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
2021-09-27 17:02:44 何与燕
  •  近年来,罗甸县坚持以“察民情、访民意、建机制”为抓手,着力在积极探索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的新思路和新方法上下功夫,完善家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办实事,做好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引导社会公众建立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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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法治罗甸·巾帼在行动”活动现场

    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治理氛围。开展婚姻家庭法治教育宣传。以“3·8维权周”重要节点为契机,开展《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维权宣传教育活动6次;以“建设法治罗甸·巾帼在行动”为主题,深入社区开展妇女维权暨反家庭暴力知识讲座2场次;围绕涉社区矫正人员等特殊群体,在育新学校开展“守护花季 相伴成长”法治巡讲活动。持续开展文明家庭创建。紧扣“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工作目标,以促进家庭和谐、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为落脚点,组织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推动形成家庭文明新风尚。2020年至2021年,共评选表彰“最美家庭”36户,全县获评“全国五好家庭”2户,省级各类“最美家庭”4户,州级各类“最美家庭”14户。塑造妇女先进事迹典型,组织开展巾帼建功典型评选活动,2020年至2021年,评出“最美妇女”54人,“三八红旗手”38人,“巾帼文明岗”16个,“巾帼建功标兵”16人,“全国巾帼建功标兵”1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1人,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巾帼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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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现场

    抓好矛盾排查,建立源头台账。组织开展业务培训。通过组织乡镇(街道)、易地搬迁移民安置点妇联主席、副主席进行婚恋家庭纠纷排查化解“八单一表”暨妇女儿童维权培训,提高各级妇联组织排查及调解能力。划定婚姻家庭矛盾源头排查内容。利用“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工作机制和“党小组+网格员+联户长”基层治理“铁三角”模式,在县乡村三级同时开展以“婚姻家庭纠纷排查、调处化解”集中行动,实行源头排查,重点对家暴、婚外情、借婚恋敛财、子女抚养权或探视权纠纷、遗产继承纠纷、琐事纠纷等情况进行排查,特别是对多次婚姻且与不同配偶均生育有子女、离婚后与他人再婚(同居)且一方或双方与前任生育有子女、有婚外情、借婚恋敛财人员,进行多方面、多维度的影响婚姻家庭因素排查。建立影响婚姻家庭源头排查台账。根据排查的情况,按“八单一表”进行清单化登记,实行台账化管理,确保“事事有登记,件件有人调”,不断提升工作效能。今年以来共排查婚姻家庭矛盾纠纷3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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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巾帼建功标兵”获奖者领奖

    发挥职能优势,统筹综合发力。妇联组织履行职责。把做好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作为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切入点,主动作为,及时做好心理疏导、纠纷调解、政策咨询等工作,教育引导妇女依法、有序、合理表达诉求,使家庭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基层。注重发挥在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中调解员作用,协助调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及其他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共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以家庭平安促进社会平安,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有效推送矛盾线索。立足“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席”的工作要求,围绕“多元化化解矛盾、零距离服务群众”,排查出矛盾纠纷后,及时将形成的台账报告县委政法委,有效衔接联动部门参与到化解矛盾中,并形成合力共同遏制纠纷的演变,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婚恋家庭纠纷诱发的“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将苗头遏制在萌芽状态。创新化解制度。按照早预警、早控制、早处置原则,根据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性质、规模大小、调解难易程度、社会影响等因素,将矛盾纠纷划分为绿色、黄色、红色三个等级。通过建立“三色”预警机制和领导包保制度,使婚姻家庭纠纷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不同情况下,都有相应的力量介入开展工作,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了婚姻家庭纠纷诱发的刑事案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截至目前,采用“三色”预警机制,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31 起,协调处理率达100%。

     

    来源|罗甸县妇联

    排版|郭其明

    编辑|罗绍智  李璨

    编审|班方智 

    监制|邹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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