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罗甸县疫情防控温馨提示
2021-10-21 21:22:47
  •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近期,国内出现新一轮疫情,涉及北京、陕西、甘肃、宁夏、内蒙古、云南、贵州7省份。为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结合近期国内疫情特点,特温馨提示如下:

    一、密切关注疫情形势。 请广大群众持续关注此次疫情发展变化、当地中高风险地区调整情况及相关感染者行动轨迹。目前,由于此次疫情暂未查明传染源头,请10月2日以来从甘肃张掖、嘉峪关、酒泉和内蒙古阿拉善盟,10月15日以来从陕西西安和宁夏银川,10月15日-18日期间到过遵义市汇川区的人员需主动向所在乡镇(街道)、部门报备相关情况,接受社区健康管理、开展核酸检测、执行相关防控措施等要求。

    二、坚持非必要不出行。广大群众如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病例报告的区域旅行及出差。确需前往的,请提前向所在社区和工作单位报备,在外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妥善留存各种票据备查,来(返)甸后按要求落实相关防护措施。

    三、强化个人防护意识。请广大群众持续加强个人防护意识,积极配合社区做好测温扫码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生活习惯不松懈。

    四、强化新冠疫苗接种。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我县正在积极推动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广大人民群众,就近主动接种疫苗,尽快完成全程接种,尽早筑牢免疫屏障。


    罗甸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1日



    排版|姚元梅

    编辑|罗绍智  李璨

    编审|班方智 

    监制|邹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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