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罗甸县“四个环节”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2021-12-03 10:41:19 黄光智
  •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罗甸县坚持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落脚点,从食品安全服务群众入手,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从“四个环节”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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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市检查食品安全

    加强食品材料管理。一是把好源头绿色关。针对罗甸县无大型食品企业的现状,努力打造“放心农产品”工程。从源头上加强对事关百姓生活中的粮、油、肉、水、果、蔬等农副产品的监管,禁止和限制高毒农药在粮油、果蔬上使用,推进“两品一标”认证。目前,全县获得地理标志农产品3个,获证绿色生产企业5家,获证有机食品生产企业4家。严格产地准入市场准出衔接,印发了《关于推进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有效衔接切实加强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的通知》,明确4个集贸市场和4家超市作为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查验的带头执行企业,逐步健全以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为基础的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机制。深入推进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开具合格证农产品生产主体81家,发放合格证41763张,涉及产品6852.19吨。二是把好送检质量关。采取产地抽检、农户送检等方式,本着本县能检快检原则,本县不能检及时免费就近送具备法定资格和条件的检测机构(经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查核准,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公布承担食品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名录的法定检验机构)对蔬菜、家禽(家畜)进行上市前后农药残留检测。目前,完成农产品上市前的监督抽检696批次,快速检42619批次,监督抽检合格率100 %,快速检测合格率99.99 %。完成食用农产品上市后监督抽检364批次,合格率97.52%,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率100%。三是把好企业许可关。及时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立足职能依法依规帮助企业解决难题。重点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环境条件、生产设备、加工工艺过程、原材料把关、执行产品标准、人员资质、储运条件、检测能力、质量管理制度和包装要求等进行审查,并对其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对符合条件或经指导整改后符合条件且产品经全部项目检验合格的企业,颁发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允许其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在履行食品生产、经营、餐饮营业执照登记职能的同时,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18家企业进行检查,符合条件和指导整改后符合条件2户,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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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园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加强食品加工管理。一是强化宣传。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及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深入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进行检查,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市场监管与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业主和卫生安全人员进行有关知识培训。同时,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宣传教育,印制企业管理主体明白册,汇集法律法规中涉及企业(单位)主体责任的内容,监管部门监管责任的内容,形成的明白册向所有食品加工企业、小作坊发放,使企业对需要完成或履行的事项一目了然,明明白白,便于操作。截至目前,共开展培训4次共352人次,发放明白册400余份。二是签字承诺。对全县84家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实行了普查登记,全面建立监管档案。监管部门与企业签订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促使企业严格落实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确保生产合格安全的农副产品。与84户食品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签订率达100%。同时对不合格农产品采取签订销毁承诺书等协议方式进行销毁和公示。三是悬挂标牌。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统一制作工作区、车间、库房、更衣室、化验室等各个功能间管理的明示牌,在食品加工所在厂区进行公示。在人员流动较密的地方制作食品质量安全专栏,并在显目的地方悬挂明示牌匾,做到干净整洁,形成“人人重视食品质量”,“个个争做良心食品”的氛围,促使企业严格管理,提升综合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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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餐饮商户进行全面检查

    加强食品流通管理。一是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把县域划分为10个网格,实行分片分组、网格化监管包保,开展日常巡查,网格化监管包保责任人每周不少于一次对各自网格区域内的食品经营户进行定期巡查,督促经营户履行责任,并与经营户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督促经营户进行自律管理,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实行经销商管理档案制度。对经销商进行登记管理,如实动态记录经销商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经营产品和信用记录等基本信息,对经销商已退出的,保留其档案10年,以便备查。目前,已登记经销商2955户。三是推进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销售的蔬菜、禽类、水产品、猪肉等的监测力度,鼓励市场与食品生产基地、食品加工厂挂钩,建立直供关系。对入市经营的食品实行索证索票,查验食品供货者及食品安全的有效证明文件。实行购销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生产者、进货时间、产地来源、规格等方面的内容。从事批发业务的,增加销售对象、联系方式等内容。对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实行退市管理,立即停止销售,并做好登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理。今年以来,结合日常的节日市场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076人次,已组织了32次全面清查,检查经营户3400余户次,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对蔬菜、水果等农产品的抽检率达98%以上,2740个食品副食店和超市已建立索证索票、进货台账制度,达到93%。取缔无照经营5户;食品类案件已立案查处138件,罚款52.15万元;调处食品类消费纠纷7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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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人员查看商品日期

    加强食品卫生管理。一是开展餐饮消费专项整治。认真开展“随机查餐厅”“餐饮安全你我同查”活动,对餐饮消费安全进行专项整治,强化对学校、机关食堂、餐饮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加大对“五小”单位整治力度,查验原材料购进、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状况,重点对餐饮服务单位水产品、猪牛羊肉的进货查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来源可追溯,坚决禁止在餐饮环节购买和使用来源不明的肉类、水产品以及其他食品原料。对所有餐饮单位发放了《罗甸县餐饮安全工作告知书》,签订《餐饮消费安全承诺书》,指导各单位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和台账制度。今年以来,已开展随机抽查活动20余次,累计检查各类商户1300多户,定期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0余家,对120多所学校食堂实行春秋季定期检查工作,强化了对健康证、生产经营场所卫生、加工过程控制的监管,发出责令改造通知书19份。二是实施食品风险分级管理制度。对辖区内的餐饮、团体食堂等全面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制度,帮忙企业建立管理档案,强化企业内部管理。目前,全县餐饮单位风险分级管理到达98%以上、团体食堂单位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到达100%。三是做好集体活动食品卫生保障。市场监管和卫生部门进取做好各种节日前食品消费、大中型会议、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和高考、中考食品安全卫生保障工作,提前介入、密切联系供餐单位、制定卫生监督要点、完善“三防”设施、监督环境清洁、完善管理制度以及驻点监督检查等措施。组织开展了卫生保障检查15次,保障3616人次,确保食品卫生保障万无一失。四是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与宣传。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管理、加工操作、原料采购、索证制度及台账的建立等资料进行了强化培训,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公示栏、广告牌等发布餐饮安全消费预警、提示,在各类餐饮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公布12315食品安全举报电话,及时处置和回复投诉举报案件。今年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知识培训18次。


    来源|中共罗甸县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排版|朱柳柳

    编辑|罗绍智  李璨

    编审|班方智 

    监制|邹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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