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上午,罗甸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罗甸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杨朝伟、朱泉、罗金逸、赵光龙、龙仲芳、江屹、闵端、马素芬、黎牛、王剑武、班禹霞、杨军出席会议并在主席台前排就坐。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罗金逸向大会作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会议应出席代表183名,因事因病请假21名,实到162 名,符合法定出席人数。
受县人大常委会委托,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罗金逸向大会作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法检“两院”作工作报告
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付文忠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勇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
会议表决通过《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
来 源|罗甸融媒体中心
编 辑|莫昌玉
编 审|肖家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