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州委统一部署,罗甸县委联动巡察第二巡察组于2020年6月1日起对罗甸县委宣传部开展为期30天左右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罗甸县委宣传部
二、巡察时间
2020年6月1日—6月30日
三、巡察内容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和省委、州委重大决策部署、县委重要安排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1.深入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情况;
2.深入了解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政治机关定位情况;
3.深入了解宣传部发挥职能作用情况;
4.深入了解贯彻中央和省、州、县机构改革决策部署情况;
5.深入了解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情况;
6.深入了解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
7.深入了解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开展监督检查。
1.深入了解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2.深入了解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
3.深入了解领导干部遵守纪律和廉洁从政情况;
4.深入了解机关作风建设特别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不强开展监督检查。
1.深入了解领导班子建设情况;
2.深入了解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3.深入了解机关党建和基层党建情况。
(四)州委和县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事项及巡察组根据工作需要了解的其他事项。
四、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信访接待点,设置意见箱、信箱,开通举报电话、手机短信、电子邮箱等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点:县委宣传部三楼
(二)设置意见箱:县委宣传部
(三)举报电话:14785202602(受理时间:每天8:30—12:00,14:30—17:30)
(四)电子邮箱:luodianxczy@163.com
根据巡察职责,罗甸县委联动巡察第二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巡察对象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处理。
罗甸县委联动巡察第二巡察组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