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十二届县委常委会第190次(扩大)会议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省委专题研究防汛救灾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审定有关方案,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十二届县委常委会第190次(扩大)会议召开
县委书记杨朝伟主持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朱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罗金逸,县政协主席赵光龙,县委副书记龙仲芳,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有关领导参加会议。
杨朝伟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中央高度重视防汛救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6月28日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为我们打赢防汛救灾、安全度汛这场硬仗提供了科学指引。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防汛救灾和脱贫攻坚工作的部署要求,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力以赴防灾救灾减灾,全方位做好受灾群众帮扶,不折不扣抓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落实,切实把群众因灾损失降到最低,确保绝不影响脱贫成色和质量,坚决如期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
会议现场
会议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是规范监察机关的政务处分活动、完善国家监察制度的重要法律,对于推进政务处分的规范化、法治化,实现全面从严治党治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引导公职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进一步规范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坚守道德操守,廉洁从政从业。要切实加强对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监督,进一步发挥好法律法规震慑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公职人员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会议现场
来 源|罗甸融媒体中心
编 辑|刘佳鑫
编 审|杨和俊 肖家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