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8月30日召开的罗甸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获悉,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邹浩就廉政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向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作专项工作报告。这是县监委首次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罗甸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罗甸县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守《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定位,坚持一体推进“三不”战略,以高质量监察工作促进罗甸县各项制度和治理体系不断完善,通过广泛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工作,为推动罗甸县政治生态持续向好、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县人大常委会到县监委调研廉政教育工作座谈会
“监委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是贯彻落实宪法和监察法的必然要求。宪法和监察法规定,各级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县人大常委会监司委主任汪进忠告诉记者,县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使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得到不断完善,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县监委与相关部门通过座谈会沟通交流、听取意见
据悉,为做好本次专项报告工作,会前,县监委与县人大常委会及相关部门多次沟通交流、听取意见,到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开展实地调研,全面了解各级各部门开展廉政教育情况,认真撰写廉政教育工作情况报告并通过州监委和县委的审查,为开展好专项报告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廉政教育也永远在路上。站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关键节点,下一步,罗甸县监委将一以贯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忠诚履职,勇担使命,持之以恒加强对公职人员的廉政教育,不断开创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新局面。
来源|罗甸县融媒体中心
排版|朱柳柳
编辑|罗绍智 李璨
编审|班方智
监制|邹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