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办法》 礼遇帮扶道德模范和“漯河好人”
2020-09-07 17:40:03 漯河广播电视台
  • 为充分体现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道德模范的关爱,树立德者有得、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近日我市出台了《漯河市礼遇帮扶道德模范和“漯河好人”实施办法》。



    礼遇帮扶对象为我市历届国家、省、市级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中国好人”“河南好人”“漯河好人”“时代楷模”“感动人物”“十佳市民”“新时代好少年”荣誉称号获得者。



    对于“道德模范”和“漯河好人”,同等条件下,工会、团委、妇联等相关部门应择优纳入“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评选体系。在职称评定、工作应聘、干部选拔任用、安排社会公益性岗位等关乎个人自身发展的事项中,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安排。由市文明办为其统一颁发漯河好人卡,为其家庭颁发“道德模范之家”和“漯河好人之家”光荣牌。



    “道德模范”和“漯河好人”凭漯河好人卡免费游览漯河市区各景区、景点、场馆,免费乘坐市内公交;在图书馆免押金办理借阅证、使用馆内提供的雨伞、轮椅等便民设施;在市体育中心游泳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办理个人年卡给予3折优惠;看病免收挂号费。



    荣获国家级、省级、市级“道德模范”和“漯河好人”称号者,分别一次性给予10000元、5000元、2000元奖励,并在生活、住房、养老等方面有所保障。对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而尚未就业的,帮助其就业;对家庭困难的“道德模范”“漯河好人”子女,免除义务教育阶段上学期间产生的所有学习费用;对生活特别困难或者急需援助的“道德模范”“漯河好人”及其直系遗属,由各级文明办协调文明单位结对帮扶,并协调志愿者组织提供志愿服务。



    《办法》颁布前评选的“道德模范”和“漯河好人”,自《办法》施行起享受《办法》中除表彰奖励外的各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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