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喂!那个在嵩山路上闯红灯的,你孩子掉了!
2020-11-08 18:45:00
  • 昨天早上

    市区嵩山路与柳江路口

    一辆电动三轮车闯红灯

    没想到的是

    孩子不小心被甩了出来


    因电动车便捷灵活的特点

    不少人选择它作为代步工具

    使用电动车出行的人也日益增多

    但骑行者一旦存在交通违法

    事故一触即发!

    9月15日,漯河市舞阳县,苗某驾驶电动车行驶至人民路与北京路口时,无视交通信号灯,直接闯了过去,与一辆行经路口左转弯正常行驶的小型汽车发生碰撞,苗某受伤。







    事故定责


    苗某在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是造成该事故的直接原因,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小型汽车驾驶人无违法行为,不承担事故责任。





    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淡薄

    才让危险有了可乘之机

    安全与守法相随

    驾驶电动车上路

    以下这几点千万不能忘

    各行其道,不争不抢

    机动车应走机动车道,非机动车应走非机动车道!都说电动车是“肉包铁”,没有足够的安全防护措施,一旦与机动车抢道发生碰撞,无异于鸡蛋撞石头。


    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穿梭

    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更大



    头盔是个宝,骑行要戴好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电动车骑行者一旦发生事故,头部与坚硬的路面碰撞,无异于以卵击石。头部受到撞击后,容易出现颅骨骨折、颅内出血等危及生命的情况。

    按照信号标识标线通行

    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下车推行、走斑马线,尽量减少在马路上的逗留时间;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交通安全无小事

    遵守交通规则

    就是对自己和家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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