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只是驾驶了一辆电动三轮车”
“并不是开车”
“怎么就涉嫌违法犯罪了?”
案件经过
漯河交警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里的“车”并不仅仅只是人们传统认知中的汽车。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电动汽车、电动摩托车早已不再新颖,但它们都属于机动车范畴,在各项指标中也都与传统汽车相差无几,驾驶人员不能用“电动”的名称混淆“机动车”定性,漠视交通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