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两名教师被处分!
2021-01-09 11:52:44 漯河网
  • 违纪事实

    2020年12月1日下午17时30分至18时,舞阳县教育局督察组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在县城人民路与文化北路交叉口向南300米路东一民房内,查处在职教师违规有偿办辅导班1起,经进一步审查查明,舞阳县一小学李某某、胡某某两位教师组织参与了该辅导班的辅导。


    定性处理

    李某某、胡某某我行我素,无视上级有关规定,顶风违纪,组织参与有偿辅导,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第四条第九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条第七款、《漯河市教育局关于修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处理办法〉的通知》(漯教监〔2014〕313号)文件精神,2020年12月15日,经舞阳县教育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李某某、胡某某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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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不允许教师有偿办学习班?


    “这节课是自习,有不会的知识点放学之后去我办的补习班里学习!”“李明家长,孩子的补习费没有了,该续费了!”如果老师有偿办班的话,老师会这么说。
    “妈妈,老师点我名字批评我了,还问我为啥不上学习班呢。”“爸爸,人家上学习班的同学总坐前排中间的位置,我也想上学习班。”如果老师有偿办班的话,学生会这么说。
    “老婆,你别买新衣服了,这个月我们交了学习班费用后,没钱了。”“老公,快让孩子上学习班吧,好让老师对我们孩子特别关照些。”如果老师有偿办班的话,家长会这么说。
    即便是现在严厉打击老师校外有偿办班的行为,但还是会有老师“顶风作案”!甚至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老师找寻偏僻的地方办学习班,躲避教育管理机构的调查;有的老师教学生和家长撒谎,叮嘱上学习班的学生有人问上学习班没,要说没有,叮嘱家长有人调查要说没有给老师交学习班费用;还有的老师与一些正规的培训机构合伙瓜分利益,输送过去一个学生,给予老师一定的提成。清静的校园充满铜臭气息,令人特别痛惜!
    老师办班过程中,追逐利益,施压学生加入补习班、过高收费、差别对待上学习班学生与不上学习班学生……这些问题数不胜数!这种背离初心,利益至上的不良现象,严重损害了教师形象,败坏了社会风气。由此引起的家长上访,举报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了家校关系紧张。 
    如果某些老师要是真的觉得自己能力强,想教更多的学生,那你辞职专业办学习班好了。一边拿着国家发的工资,一边办学习班收钱,这与那些贪污分子“利用职务影响为自己和家人谋取利益”,有什么不同?
    也有个别家长说学校放学早,家长接送孩子困难以及家长不会辅导的问题。一方面我们呼吁教育管理部门和各个学校组织开展正规的课后延伸服务培训工作。另一方面请家长们留心下学校周边的正规的培训机构、小饭桌等,他们急等着帮您接送孩子,辅导作业呢,现在的情况是那些培训机构招不来学生,学生都让正规老师截留走啦!一些老师就别说家长非要给你交钱送学生了,家长怕你你不知道吗?家长讨好你你不知道吗?有哪个贪官的贪污款不是别人哭着喊着给送的,那就该心安理得的收了钱吗?!

    严厉打击教师有偿办学习班,还学生一个清静校园。

    舞阳教育监督举报电话:0395—7227110
    监督举报邮箱:wyjwjf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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