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17时许,临颍县交警大队新城路与颖青路口执勤人员发现一辆黑色小型轿车停在右转车道上,车前冒烟,便立即上前通知该车驾驶员打开车前盖,此时火已经燃烧起来。
由于事发地点刚好位于城区中心路段,高峰期过往车辆及行人较多,加之围观车辆、人员聚集,如不及时控制火势,将会严重堵塞交通,甚至危及过往车辆、行人的安全。
眼看火势越来越大,执勤人员当机立断,一边疏导交通和控制现场,防止围观群众靠近自燃车辆,并提醒过往车辆注意避让;一边呼叫大队其他人员前来支援,收到请求后,大队附近其他执勤人员立即带上灭火器赶到现场,几分钟后,火势被彻底扑灭。
漯河交警提示:车辆自燃的原因可能是因为汽车的油路出现问题,造成漏油、漏液,车辆电线老化或者接驳不当造成短路或产生火花,或发动机油泥堆积过多,发动机高温导致自燃。请您对爱车要多养护、少暴晒、常检查,避免自燃事件发生;车辆发生自燃时,请沉着冷静,保护好生命安全。
责任编辑:孙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