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国家药监局发布通知
31批次产品均为假冒化妆品
要求药品监管部门
责令相关经营企业立即停止销售
快来看看
针对2020年化妆品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经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调查核实——
等17批次染发类产品为假冒产品。(详见下图)
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净化化妆品市场环境,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规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经营企业立即停止销售上述假冒化妆品,深查深究其进货渠道,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各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加大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督促化妆品经营者认真履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各项义务,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禁止经营未经注册或者未备案的化妆品。
31批次假冒化妆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