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13时08分,王某驾驶车牌号为豫A1N***的小型轿车沿韶山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韶山路与汾河路口时,与沿汾河路由东向西直行通过该路口的李某颖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李某颖受伤。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召陵大队民警调查后判定:双方当事人承担本次事故的同等责任。
相关法规
没有偶然的事故
只有可预防的伤害
作为驾驶员,请多一份礼让
通过路口请提前减速观察
驾驶员也应学会防御性驾驶
无论驾驶人在何时何处驾车,都应清楚了解车周边360度空间的状况,以及车在整个道路交通系统中的位置。
避免发呆凝视和专注凝视,避免紧盯同一目标超过2秒。
避免在车群中行驶;预估他人的行为,如超车、变道、刹车等,保持四周合适空间;倒车时,为你的车辆留出足够的空间。
争取利用目光接触;使用警告装置,如指示灯、喇叭;确保安全最关键,如果没把握,就不要突然改变车速、车道等。倒车时,争取视野接触并且使用警报装置,当你还不能确信的时候,就先不要动。
责任编辑:翟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