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漯河全市通办!
2021-03-18 08:54:16 漯河市公安局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
  • 3月16日,市公安局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发布公告。目前,我市全部公安户籍室实现全城通办居民身份证异地补领、换领,包括省外、市外以及我市城区跨所、跨县区的身份证补、换领业务。即居民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无需到户籍地户籍室,本人可在任意就近户籍室申请补领换领


    关于开启全市通办居民身份证

    补领、换领业务的公告

    目前,我市全部公安户籍室实现全城通办居民身份证异地补领、换领,包括省外、市外以及我市城区跨所、跨县区的身份证补、换领业务。即居民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无需到户籍地户籍室,本人可在任意就近户籍室申请补领换领。

    换领只需交验下列身份证件之一:

    (一)居民户口簿;

    (二)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换领)

    (三)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的情形主要包括:

    (一)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申请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

    (三)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四)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五)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的。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本费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对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


    漯河市公安局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

    2021年3月16日


    责任编辑: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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