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纪委监委最新发布!
2021-04-04 18:19:58 廉洁漯河
  • 为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纠“四风”树新风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深入纠“四风”持续转作风活动,继续紧盯重要节点纠正“四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市纪委监委对全市清明节期间纠正“四风”弘扬新风、廉洁过节工作提出“八个严禁”。

    一是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个人高档车辆进行祭祀扫墓、外出旅游、探亲访友活动;

    二是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公款吃喝、旅游或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旅游安排等活动;

    三是严禁在祭祀活动中大操大办、燃放烟花爆竹;

    四是严禁耍特权,在回乡祭扫中打扰乡镇、接受招待和陪同等;

    五是严禁将因个人祭祀、旅游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转嫁给下属单位或民营企业;

    六是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七是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八是严禁个人餐饮消费讲排场、摆阔气等餐饮浪费行为。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刻认识坚决杜绝“节日腐败”、抵制歪风陋习的重要性,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和祭扫有关规定,引导党员干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移风易俗,形成绿色文明新风尚。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清明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作为落实监督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确保“八个严禁”落到实处。一要加大宣传力度“强警示”。充分利用微信、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结合当前党史学习教育,将追思缅怀逝者与弘扬优良家教家风有机结合起来,弘扬新风正气,引导鲜花祭扫、非实地祭扫、家庭追思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畅通来信来访、网络客户端等监督举报渠道,鼓励广大群众、新闻媒体参与监督。二要坚持明察暗访“抓现行”。结合清明节期间可能发生的“四风”问题,强化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通过看账单、查轨迹、调监控,发现违规公款吃喝、违规使用公车等问题线索,增强监督实效,形成常态化监督格局,保持高压态势。三要创新监督方式“治隐形”。把节假日期间监督检查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过一遍”工作统筹谋划,实行“双月一专题、一领域一治理”检查模式,对宣传费、文印费、租赁费等开展专项检查,不断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向基层延伸、向纵深拓展,严防反弹回潮、隐形变异、疲劳厌战。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压实监督责任,对检查发现和群众举报的“四风”问题,从严从快进行查处,坚决做到零容忍、严惩戒,不留情面、不搞例外。市纪委监委将组成监督检查组,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严查违规违纪行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成果,让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


    责任编辑:孙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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