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政府通知!
1
2021-04-11 15:22:20
漯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
漯河市人民政府
关于下达市本级2021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
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西城区管理委员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制的决策部署,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租购并举、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19〕79号)和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函〔2021〕9号)要求,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订本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编制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和土地资源保障水平,充分发挥供给引导需求的宏观调控作用。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总体定位,
根据我市房地产市场状况,分类调控房地产用地供应。确保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工作科学、有序。
(二)编制原则
1.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优先利用存量土地。
2.节约集约用地,认真落实各项建设项目用地标准,优化用地布局,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
3.优化土地供应方式。充分发挥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对于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项目以及工业用地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出让。从严把握划拨用地范围,严格按照《划拨用地目录》执行。
二、计划指标
(一)总量
2021年土地供应总量602.22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565.06公顷,存量建设用地37.16公顷。
(二)用途结构
在2021年土地供应总量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75.72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87.01公顷;商服用地37.78公顷;商品住宅用地267.91公顷;保障性住房24.05公顷;交通用地9.75公顷。
(三)空间布局
源汇区范围内的用地供应量占全市供应总量约12.45%,郾城区范围内的用地供应量占全市供应总量约15.70%,召陵区范围内的用地供应量占全市供应总量约14.01%,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用地供应量占全市供应总量约19.41%,西城区范围内的用地供应量占全市供应总量约5.54%,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范围内的用地供应量占全市供应总量约14.40%,市土地储备中心用地供应量占全市供应总量约5.03%,市城投集团用地供应量占全市供应总量约13.45%。
三、土地供应导向
(一)优先保证省市重点项目、民生工程
,重点支持建设项目转型升级,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重点保障省、市重大项目、民生项目、产业集聚区等用地需求,加大对新产业、新业态、“双创”、旅游等用地支持力度,从严控制规模较小、生产能力不高的限制类产业用地;严禁向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低附加值的禁止类产业供地。鼓励盘活存量用地用于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积极稳妥推动“去产能”,严控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用地,严把新增产能土地供应,分类有序盘活“僵尸企业”土地。
(二)推动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总体定位,根据房地产库存情况和我市房地产市场现状,科学调控房地产用地供应,租购并举、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增强政府调控土地市场能力。加强全市房地产业统筹规划,对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继续实行“应保尽保”;合理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保障房地产用地处于合理水平。
(三)积极探索工业用地弹性出让方式。
用好产业用地政策,积极主动推进“标准地”供应;探索工业用地供应采取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弹性出让方式;盘活利用低效闲置土地,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率。
四、对省、市重大项目、民生项目,可报市政府批准追加土地供应计划后另行公布。
五、本计划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漯河市市本级2021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指标分解表
2021年3月30日
附件
编辑:丁瑞
漯河市人民政府
关于下达市本级2021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
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西城区管理委员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制的决策部署,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租购并举、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19〕79号)和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函〔2021〕9号)要求,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订本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编制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和土地资源保障水平,充分发挥供给引导需求的宏观调控作用。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总体定位,
根据我市房地产市场状况,分类调控房地产用地供应。确保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工作科学、有序。
(二)编制原则
1.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优先利用存量土地。
2.节约集约用地,认真落实各项建设项目用地标准,优化用地布局,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
3.优化土地供应方式。充分发挥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对于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项目以及工业用地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出让。从严把握划拨用地范围,严格按照《划拨用地目录》执行。
二、计划指标
(一)总量
2021年土地供应总量602.22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565.06公顷,存量建设用地37.16公顷。
(二)用途结构
在2021年土地供应总量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75.72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87.01公顷;商服用地37.78公顷;商品住宅用地267.91公顷;保障性住房24.05公顷;交通用地9.75公顷。
(三)空间布局
源汇区范围内的用地供应量占全市供应总量约12.45%,郾城区范围内的用地供应量占全市供应总量约15.70%,召陵区范围内的用地供应量占全市供应总量约14.01%,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用地供应量占全市供应总量约19.41%,西城区范围内的用地供应量占全市供应总量约5.54%,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范围内的用地供应量占全市供应总量约14.40%,市土地储备中心用地供应量占全市供应总量约5.03%,市城投集团用地供应量占全市供应总量约13.45%。
三、土地供应导向
(一)优先保证省市重点项目、民生工程
,重点支持建设项目转型升级,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重点保障省、市重大项目、民生项目、产业集聚区等用地需求,加大对新产业、新业态、“双创”、旅游等用地支持力度,从严控制规模较小、生产能力不高的限制类产业用地;严禁向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低附加值的禁止类产业供地。鼓励盘活存量用地用于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积极稳妥推动“去产能”,严控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用地,严把新增产能土地供应,分类有序盘活“僵尸企业”土地。
(二)推动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总体定位,根据房地产库存情况和我市房地产市场现状,科学调控房地产用地供应,租购并举、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增强政府调控土地市场能力。加强全市房地产业统筹规划,对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继续实行“应保尽保”;合理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保障房地产用地处于合理水平。
(三)积极探索工业用地弹性出让方式。
用好产业用地政策,积极主动推进“标准地”供应;探索工业用地供应采取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弹性出让方式;盘活利用低效闲置土地,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率。
四、对省、市重大项目、民生项目,可报市政府批准追加土地供应计划后另行公布。
五、本计划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漯河市市本级2021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指标分解表
2021年3月30日
附件
编辑:丁瑞
漯河市人民政府
关于下达市本级2021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
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西城区管理委员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制的决策部署,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租购并举、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19〕79号)和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函〔2021〕9号)要求,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订本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编制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和土地资源保障水平,充分发挥供给引导需求的宏观调控作用。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总体定位,
根据我市房地产市场状况,分类调控房地产用地供应。确保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工作科学、有序。
(二)编制原则
1.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优先利用存量土地。
2.节约集约用地,认真落实各项建设项目用地标准,优化用地布局,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
3.优化土地供应方式。充分发挥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对于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项目以及工业用地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出让。从严把握划拨用地范围,严格按照《划拨用地目录》执行。
二、计划指标
(一)总量
2021年土地供应总量602.22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565.06公顷,存量建设用地37.16公顷。
(二)用途结构
在2021年土地供应总量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75.72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87.01公顷;商服用地37.78公顷;商品住宅用地267.91公顷;保障性住房24.05公顷;交通用地9.75公顷。
(三)空间布局
源汇区范围内的用地供应量占全市供应总量约12.45%,郾城区范围内的用地供应量占全市供应总量约15.70%,召陵区范围内的用地供应量占全市供应总量约14.01%,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用地供应量占全市供应总量约19.41%,西城区范围内的用地供应量占全市供应总量约5.54%,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范围内的用地供应量占全市供应总量约14.40%,市土地储备中心用地供应量占全市供应总量约5.03%,市城投集团用地供应量占全市供应总量约13.45%。
三、土地供应导向
(一)优先保证省市重点项目、民生工程
,重点支持建设项目转型升级,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重点保障省、市重大项目、民生项目、产业集聚区等用地需求,加大对新产业、新业态、“双创”、旅游等用地支持力度,从严控制规模较小、生产能力不高的限制类产业用地;严禁向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低附加值的禁止类产业供地。鼓励盘活存量用地用于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积极稳妥推动“去产能”,严控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用地,严把新增产能土地供应,分类有序盘活“僵尸企业”土地。
(二)推动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总体定位,根据房地产库存情况和我市房地产市场现状,科学调控房地产用地供应,租购并举、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增强政府调控土地市场能力。加强全市房地产业统筹规划,对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继续实行“应保尽保”;合理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保障房地产用地处于合理水平。
(三)积极探索工业用地弹性出让方式。
用好产业用地政策,积极主动推进“标准地”供应;探索工业用地供应采取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弹性出让方式;盘活利用低效闲置土地,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率。
四、对省、市重大项目、民生项目,可报市政府批准追加土地供应计划后另行公布。
五、本计划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漯河市市本级2021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指标分解表
2021年3月30日
附件
编辑:丁瑞
全部评论
下载客户端,看更多热评
延伸阅读
河南一地确认为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
04-11 12:59
漯河市政法干警谈政法英模先进事迹报告会感悟
04-08 16:56
停电通知!
04-08 15:25
还在“疫苗接种犹豫”?中疾控专家这六个回答必须要看!
04-07 15:48
“数字漯河”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04-07 15:24
漯河手机台
立即下载
×
互动聊天
活动介绍
活动流程
》
条消息
漯河手机台
立即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