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14时30分许,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示范区大队接110指令:群众举报有人在黑龙潭镇金山北路何庄村口酒驾。民警迅速赶往现场。经查,驾驶员王某中午在姬石镇一酒店喝完酒后,驾驶电动汽车去办事,途径何庄村口商店时,下车买烟途中与一男子发生口角,在争吵过程中,有人发现王某有酒后驾车嫌疑,便拦住其车辆拨打110进行举报。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为103.6mg/100ml,王某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民警遂将其带至医院抽血待检。王某交代,自己平时也很关注漯河交警工作,目前自己正在考取驾驶证的过程中,也经常浏览酒驾案例,今天酒驾被查,成了反面教材,很不应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