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市各单位
执行“两开放”情况督查暗访的通报
为扎实推进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提高公共资源利用效率,推动“两开放”更加有效开展。市创文办与市机关事务中心于2021年5月19日联合对市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执行“两开放”情况进行了督查暗访。现将督查暗访情况通报如下:
1.执行“两开放”情况良好单位: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漯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漯河市税务局,漯河市税务局稽查局,漯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漯河市源汇区教育局,漯河市郾城区沙北街道办事处,漯河市郾城区龙塔街道办事处。
2.执行“两开放”情况未达标单位:漯河市经济发展投资总公司,漯河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漯河市农村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漯河市小微企业发展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漯河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上单位合署办公)停车场、卫生间拒绝开放。
对于以上未达标单位,请认真落实漯创文办【2018】20号《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卫生间免费对外开放实施方案》的通知,并将整改情况于2021年5月24日前报市创文办516房间及市机关事务中心513房间(联系电话0395-3152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