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这笔钱要涨!
2021-06-02 15:57:24 漯河广播电视台
  • 为进一步改善人民生活、增进人民福祉,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1年,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定继续从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集中力量办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民生实事。

    2021年,市民政局牵头承办的市定民生实事是:提高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该项民生实事事关巩固脱贫攻坚胜利成果,与全市人民生活密切相关。为此,市民政局党组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以赴把民生实事落细落实。
      根据2020年度我市物价上涨指数,结合全国和全省平均城乡低保标准,按照《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量化指标的通知》(豫民文〔2019〕191号)规定,“我省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上年度当地人均消费支出的25%-40%确定、公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上年度当地人均消费支出的30%-45%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市民政局向市政府提出建议:将2021年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570元提高到700元;将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4560元提高到5500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超过全省平均标准,略低于全国平均标准。目前,市政府已经将市民政局意见批转市财政局,正在按程序推进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工作。
      2021年第一季度,各类民政救助资金做到了按时足额发放,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全市共向3146名城市低保对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317.9万元,月人均补助338元,比2020年月人均286元提高了52元;全市共向44648名农村低保对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2708.3万元,月人均补助202元,比2020年月人均178元提高了24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按照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执行,全市向14036名特困人员发放资金2393.5万元;开展临时救助1836人次,发放资金298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申请救助对象的家庭收入、刚性支出和劳动能力情况综合认定低保对象,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金,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有效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同时,我们还将主动配合有关单位共同办理好涉及到的其他民生实事,请您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
    编辑:丁瑞


全部评论
延伸阅读
漯河手机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