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漯河市实验中学小升初资格审核方案公告
根据《漯河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漯教〔2021〕30号)的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计划、片区划分及核查原则
(一)招生计划
漯河市实验中学东校区:6个班。
漯河市实验中学西校区:18个班。
(二)片区划分
漯河市实验中学东校区:舟山路以东——沙河以北——龙江路以南(沙北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
漯河市实验中学西校区:嵩山路以东——舟山路以西——淞江路以南——沙河以北)。
(三)核查原则
户口核查坚持小学毕业生户口与法定第一监护人户口保持一致、并在同一户口簿的原则;住址核查坚持以小学毕业生随法定第一监护人生活、且在初中招生区域内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住宅性质)、并实际居住为准的原则。
二、房产份额、户口转入及房产(住宅)证取得时间
(一)房产份额
市属公办中小学招生,对于申请入学儿童居住的房产(住宅性质) 由多人共有的,申请入学儿童及其父母占有房产份额 51%(含 51%) 以上者,方可作为入学申请依据;房产份额不足51%者,不作为申请入学依据。共同共有的房产,不作为申请入学依据。
(二)户口转入及房产(住宅)证取得时间
根据《漯河市教育局关于在市直中小学试行教育均衡化改革的通知》(漯教〔2013〕25 号)要求,学生与法定第一监护人的户口转入招生学校服务片区的时间在招生年份的前一年7月1日及以后的、或者房产(住宅)证取得时间在招生年份的前一年7月1日及以后的,学生应按原住址、原户口所在地到就近学校就学。学生如果到原住址、原户口所在地就近学校就学有困难的,可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由教育主管部门安排到招生计划不满的学校就学。
三、核查材料及要求
(一)户口本、房产(住宅)证(房产证抵押的须出具加盖有抵押部门原始印章的抵押证明)、毕业证(或学籍表)原件及复印件;学生属于二胎或二胎以上的必须提供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二)房产(住宅)证标识的房产位置不详的,必须出具有房产测绘部门盖章的房产位置图。
(三)三代同堂的,必须到房产部门开具学生父母的无房证明(若父母的住房也在招生区域范围内的无须提供无房证明,但必须同时提供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请按照方案要求提前准备好审核所需的材料。请事先将户主和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写在复印件首页;提前将所需的全部审核材料的复印件(其中要求提供房产证抵押证明、无房证明、房产位置图的必须为原件,无需复印)装订在一起,以备审核结束后市教育局检查核验。
(五)送交审核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将予以没收,取消学生入学资格并举报至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审核之前,请先到校内阅报栏处查找学生参审所在的窗口,同时记住学生的参审序号,写在应送交审核材料的复印件首页右上角,然后到学校指定的窗口参加审核。
(二)按照上级疫情防控的要求,每个家庭只来1人,进入校门须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参加审核时请自觉排队,保持1米间距,自觉遵守现场秩序,保持环境卫生;请家长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节点到校,校门口不得聚集,审核结束后请马上离校,请予配合。
五、资格审核时间及学校
东校区:
(一)7月1日上午(08:00开始)
08:00—09:30 向阳小学
10:00—11:30 昆仑路小学、辽河路小学
(二)7月1日下午 (15:00开始)
15:00—16:40 其他小学
东校区资格初审截止日期为7月3日下午18:00之前,请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参审,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不再受理。
西校区:
(一)7月2日上午(08:00开始)
漯河小学 08:00—10:00 61班、62班、63班、64班。
漯河小学 10:00—11:30 65班、66班、67班、68班。
(二)7月2日下午(15:00开始)
15:00—17:00 漯河市实验小学。
17:00—18:30 育才小学、昆仑路小学、辽河路小学、向阳小学。
(三)7月3日上午(8:00开始)
08:00—09:30 漯河市第二实验小学、许慎小学、受降路小学。
09:30—11:00 其他小学。
西校区资格初审截止日期为7月4日下午18:00之前,请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参审,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不再受理。
六、资格复审时间及学校
初审存在遗留问题的,请持户口本、房产(住宅)证、毕业证(或学籍表)原件和相关补充证明材料,按照以下时间参加复审。
东校区:
7月8号上午08:00—11:00
西校区:
(一)7月8日上午(08:00开始):漯河小学。
(二)7月8日下午(15:00开始):育才小学、其他小学。
(三)7月9日上午(08:00开始):漯河市实验小学。
七、学校地址
东校区:漯河市郾城区邙山路41号 咨询电话:6698305
西校区:漯河市郾城区泰山路118号 咨询电话:3167725
漯河市实验中学
2021年6月24日
漯河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2021年市、区教育局招生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以下招生方案:
一、招生范围
漯河市郾城区“黄河路以北、淞江路以南、嵩山路以东、泰山路以西”区域。
二、招生条件
根据市区教育局2021年招生文件精神,2021年漯河小学招生基本条件为:
1.年龄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服务范围内身体健康适龄儿童。
2.常住户口与第一法定监护人常住户口及常住合法居住地(住宅性质)保持一致。房产为多人共有的,入学儿童及其父母占有房产份额须在51%(含51%)以上。
3.户口转入学校服务区及房产证取得时间均在2020年7月1日以前。
三、招生时间及具体要求
报名时间:7月1日—7月3日(上午8:00—11:00,下午15:00—18:00),办理新生报名事宜,7月3日解决报名遗留问题。
携带资料:报名时,请家长带着孩子和相关资料(户口本、房产证、儿童出生证、儿童健康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家长身份证等六种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孩子近期一寸照片一张)到校办理报名手续。为了防止证件丢失,家长可将以上资料装入档案袋交给学校审验。
证件资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证核实,取消录取资格。
报名办法详见当日校内的《漯河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报名流程》。
四、市、区教育局招生文件规定
1.公办中小学严禁跨学校服务区招生,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择校生,不得招收不足6周岁或已办理过一年级学籍的的儿童入学,招生工作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化解大班额的有关规定。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学生,不办理学籍注册及全国学生信息管理系统采集登记手续。
2.根据《漯河市教育局关于在市直中小学试行教育均衡化改革的通知》(漯教〔2013〕25号),市直公办中小学招生,要求学生与法定第一监护人的户口转入招生学校服务片区的时间及房产证取得时间在招生年份的前一年7月1日及以后的,学生应按原住址、原户口所在地到就近的学校报名入学。有困难者,可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请,由教育主管部门安排到招生不满计划的学校入学。
3.疫情期间,家长应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报名时间戴好口罩经测温通道入校。为避免报名时家长聚集,请家长按《新生报名表》首页左上角的编号排队依次报名。不按规定时间报名者,学校不予接待。
漯 河 小 学
二0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责任编辑:孙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