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一男子实习期内酒驾,竟想和妻子换一下?
2021-07-04 10:41:59 漯河手机台APP

  • 7月1日20时22分许,临颍县交警大队民警在县新城路与五一路口设卡夜查时,李某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豫L07***的小型汽车行驶至卡点北100米处时,看到前方有交警查车,便立即与副驾驶座位上的乘客换位置,企图逃避检查。这一行为被发现后,执勤民警立即上前将刚从驾驶位下车的李某某控制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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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77.0mg/100ml,后经查,李某某驾驶证为C1型驾驶证,尚处于实习期内,其属于实习期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据李某某自述,当晚自己在家喝的酒,准备和妻子外出吃饭,心存侥幸认为没事便由自己开车。当发现前方有交警查酒驾时,自己试图与坐在副驾驶座位上的妻子交换座位让妻子顶替自己蒙混过关。
    临颍县交警大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李某某实习期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作出驾驶证记12分,注销驾驶证,罚款1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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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预防和减少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漯河交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常态化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切实遏制酒驾醉驾多发势头,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稳定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

    Yan C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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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iu J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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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漯河交警


    责编:高源 编审:胡永全 终审:汪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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