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公开招聘15人!
2021-07-28 16:15:05 召陵区人民政府
  • 漯河市召陵区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依据《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漯河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各单位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序号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岗位数量

    联系电话

    联系人

    1

    区农机推广服务中心

    农机服务

    3

    15936616369

    徐艳琴

    2

    区畜牧局

    后勤服务

    2

    2605233

    史晓蕊

    3

    东城街道办事处

    跨省通办

    2

    3227819

    刘雨

    4

    东城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后勤服务

    3

    2600333

    栾永亮

    5

    区邮政物流业服务中心

    业务协办员

    1

    2666618

    刘畅

    6

    区政府督查局

    后勤服务

    3

    2600239

    楚高健

    7

    市场监督管理局召陵分局

    窗口办理

    1

    3368919

    赵琳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服从安排,学习能力强,身体健康,能够全面履行本职岗位职责。
    3、漯河市辖区内的常住人员,同时在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进行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劳动力不需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具体主要包括: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困难家庭(包括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双方因离异或丧偶,需要抚养未成年子女或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在学子女的人员);
    (7)其他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面试
    1、报名时间:发布之日起至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请符合条件的人员,提前电话预约,经初审通过后,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到电话预约地点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近期彩色免冠照片3张;属于复转军人、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失业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庭的还需提供相关证件等;
    3、面试方式:由各用人单位和区人社局组织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按要求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审核公示
    经审核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后,在召陵区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三)聘用期限和待遇
    人员被录用后,依法订立合同期限为一年的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合同最多续签不超过三次,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含续签)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被录用后月工资不低于漯河市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为被录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四、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由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召陵区人社局和各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五、政策咨询

    召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9室(就业促进股)
    咨询电话:0395—2605393


    责任编辑:孙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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