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免去李德臣同志的临颍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免去洪建芳同志的临颍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免去李红伟同志临颍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城关法庭庭长职务。决定任命杨洋同志为临颍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任命李红伟同志为临颍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任命何向涛同志为临颍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任命郭克伟同志为临颍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孙玉鼎为新任命的国家公职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来源:临颍融媒
责任编辑:王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