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最新通告!
2021-09-03 16:57:34 漯河手机台APP
  • 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关于开通货车入市电子通行证办理业务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落实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优化和改进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9月6日起,开通货车入市电子通行证办理业务。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107国道(白云山路)以东、中山路以西、龙江路以南、南环路(樟江路)以北(不含上述道路)为货车禁限行管控区域。

    二、每天6:00-22:00禁止货车进入上述区域道路。其余时段普通货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除外)无需办理通行证即可通行。

    三、确需在禁行时段进入上述区域的,需要办理货车入市通行证,方可通行;已办理入市通行证的车辆应避开高峰时段(7:00-8:30、17:00-19:00),并按照指定时间、线路行驶。

    四、货车入市通行证办理有线上、线下两种途径。
    线上办理:
    驾驶人通过【微信】搜索【河南交警】并关注->选取【通行证】选项->选取【漯河市】->选取【个人通行证】->按照要求填报个人申请信息并上传照片。


    线下办理:
    因网络不畅或其他原因无法进行线上办理的申请人,可携带申请资料到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秩序大队办理。首次申领时需提交申请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换发时只需提交申请报告及漯河市城区货车通行证申请表,并携带旧证。
    线下办理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办理地点:黄河路与邙山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金龙巷内。
    值班电话:18839575152。


    五、申领电子通行证可当天申请,也可提前1-3天申请;所填写的申请信息应与实际运输的货物一致;不相符的,该通行证无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六、请合理规划通行路线,起始点和目的地须明确具体点位,途经道路具有连贯性,严禁恶意频繁申请多条没有途经点的道路。
    对于未办理货车入市电子通行证的车辆,违反漯河市区货车禁行规定的,或已办理货车入市电子通行证的车辆,未按照规定通行时段、路线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七、根据漯河市政府统一安排,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受管控的货运车辆禁止进入限行区域内行驶。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电子通行证将被临时冻结,冻结期间通行证失效。管控结束后,临时冻结措施结束,电子通行证如未到期,可继续使用;如已到期,可重新申领。

     

    2021年9月2日



     来源: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编辑:溪流

全部评论
延伸阅读
漯河手机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