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征地预公告!涉及这些村!
2021-10-16 17:32:00 漯河手机台APP
  • 郾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漯郾征补告〔2021〕12号

    为保障漯河市郾城区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裴城镇大张村和寨子村2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土地,现就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 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地块位置范围: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裴城镇大张村、寨子村。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工业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风险评估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由郾城区人民政府会同拟征收土地所在地镇(办)政府、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等相关职能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郾城区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开展社会稳定风险预测和评估,出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确定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和处置预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县(区)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郾城区人民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95-6185836

    郾城区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3日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郾征预告〔2021〕12号

    为保障漯河市郾城区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研究规定,拟征收孟庙镇张店村;沙北街道办事处张胡魏社区居委会2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土地,现就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 拟征收范围、权属

    地块位置范围: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孟庙镇张店村;沙北街道办事处张胡魏社区居委会。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二、拟征收目的

    本次拟将征收土地作为特殊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风险评估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由郾城区人民政府会同拟征收土地所在地镇(办)政府、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等相关职能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郾城区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开展社会稳定风险预测和评估,出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确定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和处置预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县(区)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郾城区人民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95-6185836

    郾城区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3日


    责任编辑:孙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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