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重要通知!全面管控!
2021-11-02 16:57:40 漯河手机台APP
  • 关于启动轻中度污染天气管控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西城区管委会,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最新环境空气质量预报结果,11月1日至7日,我市将出现一次轻中度污染过程,部分时段将出现重度污染。结合当前我市大气污染防治面临的严峻形势,经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市于11月2日12时至6日24时期间启动轻中度污染天气管控。各县区要密切关注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加强会商研判,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工业企业管控。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尽可能降低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生产负荷,压减砖瓦窑、化工、燃煤锅炉等企业产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各县区要筛选重点减排企业清单并明确减排比例,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20%以上。市区11家新型建材企业(烧结砖厂)轻中度污染天气管控期间实施生产调控。银鸽六基地两台燃煤锅炉开一停一,运行一台锅炉减排20%;银鸽二基地两台燃煤锅炉开一停一。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严格施工、道路扬尘管控。管控期间全市范围内各类施工工地(抢险及救灾工程除外)停止土石方作业和拆迁作业,并做好未清运渣土、拆迁建筑垃圾、各种物料的苫盖、洒水保湿工作。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由各县区扬尘办书面向市扬尘办提出申请,市扬尘办组织验收后统一报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审批。所有道路洒水、雾炮作业严格按照市污染防治攻坚办每天发出的管控指令执行,大雾天气及湿度达到70%以上时要暂停洒水、雾炮作业,道路保洁以湿扫为主。
    责任单位:市扬尘办、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严格机动车管控。各县区建筑垃圾车、渣土运输车实行24小时禁行。全市入市货车路检路查点工作人员要全天在岗执勤,严禁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车辆、尾气超标车辆、农用车入市。各入市货车冲洗卡点要全天运行,安排人员引导车辆进行冲洗。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管控区内严禁使用冒黑烟等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重点车用企业和单位,减少物料运输频次。加强城区易堵路段交通疏导,减少机动车怠速排放。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严格可燃物焚烧等面源污染管控。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严查散煤燃烧,严禁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枯枝落叶、杂草等可燃物,严禁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油烟净化设施不能稳定运行的餐饮单位营业。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请各县区、各有关单位组织力量,对轻中度污染天气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加大督查力度和督办深度,将污染较重的区域、每日污染物排放量较大企业、用电量异常企业、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多次超标企业作为重点核查对象,认真汇总、梳理、核查、分析反馈问题,建立台账,逐一跟踪督办,确保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最大限度降低不利气象条件对我市环境空气质量造成的影响。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将对各县区、各单位落实上述管控要求的情况和效果进行暗访核查。对由于管控不力,造成环境空气质量恶化的县区,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将进行通报批评。
    联 系 人:李  波  张晓琼
    联系电话:0395-2326066

    2021年11月2日


    来源:市污染防治攻坚办



    编辑:王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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