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出其中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糕点、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豆制品、蜂产品、水产制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9大类食品13批次样品不合格。
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有机污染物污染、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与标签标示值不符、质量指标不达标等。
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北京、天津、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山东、河南、海南、重庆、四川、甘肃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总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