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响应的
紧 急 通 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根据最新模式预报及会商研判结果,17日后我市大气扩散条件进一步转差,全市大部分区域将出现中重度污染过程。为有效减轻区域污染程度、缩短污染持续时间,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漯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及省有关要求,经市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21年11月16日20时起,在全市范围内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应急响应,解除或调整预警级别时间另行通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按照职责分工,将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逐家送达至每一家企业、工地、物流公司,市公安局要将管控要求通知到每个路检路查点、路口执勤公安干警。
一、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及应急响应措施
联系人:李波 张晓琼
联系电话:0395-2326066
2021年11月16日
漯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来源:漯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编辑:孙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