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最新征地公告!涉及这几个村!
2022-01-06 14:38:00 漯河手机台APP
  • 源汇区人民政府
    关于土地征收启动工作的通告

    为保障全区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通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位于沙澧产业集聚区澧南新路以南、杏王山路以东部分土地涉及空冢郭镇翟庄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风险评估安排

    本启动通告发布后,由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职能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同时,区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开展社会稳定风险预测和评估,出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确定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和处置预案。

    四、其他事项

    本通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区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区人民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通告。

    2022年1月4日
    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源汇区人民政府
    关于土地征收启动工作的通告

    为保障全区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通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位于问十乡漯舞路北侧部分土地。涉及问十乡骆坡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工业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风险评估安排

    本启动通告发布后,由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职能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同时,区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开展社会稳定风险预测和评估,出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确定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和处置预案。

    四、其他事项

    本通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区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区人民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通告。

    2022年1月4日
    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源汇区政府网




    编辑:王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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