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舞阳警方依法查处一起非法存储、销售烟花爆竹案,查获违法嫌疑人1人。

1月23日,舞阳县公安局辛安派出所民警在入户走访中发现乔某经营的某超市内存在非法存储、销售烟花爆竹的情况,经进一步检查,民警在该超市内查获鞭炮一千响120挂,二千响15挂,五千响4挂,一万响2挂。民警现场对依法对鞭炮进行了扣押、收缴,同时将乔某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

经询问,乔某明对自己非法存储、售卖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舞阳县公安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对乔某做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漯河市已经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非法储存涉危涉爆物品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威胁到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舞阳县公安局、各乡镇等已在重点部位张贴公告,并且通过电视台、警务巡逻车、村广播等广为宣传。
舞阳警方提醒: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应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关规定, 切实做好烟花爆竹全县禁售禁放工作,莫要心存侥幸,违法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公安机关将予以依法严厉打击。
来源:舞阳公安
编辑:溪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