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对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的通告
(2022年第26号)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快速有效阻断疫情扩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现就对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通告如下:
2022年4月13日
责任编辑:黄晓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