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陵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4月8日至11日,经开区报告的1例无症状感染者(黄某某)的密接王某在召陵区滨河路、金色龙湾小区附近及李村有活动轨迹。经紧急流行病学调查,其部分活动轨迹如下:
4月8日20时19分至22时30分,王某在召陵区许慎中小学斜对面“70年代大锅台”就餐,4月9日20时左右至4月10日凌晨1时在召陵区李村“老柘城羊肉汤”户外地摊就餐,4月11日9时30分至10时30分在召陵区滨河路沙河景苑小区门口“大生鲜”超市购物。
请该时间段内到过以上地方的人员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并配合落实好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如不按规定进行报备,造成疫情扩散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再次提醒广大居民,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请大家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养成戴口罩、勤洗手、1米线、常通风、不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同时积极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构筑全民免疫屏障,有效阻断疫情发生和传播。
漯河市召陵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
郾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和同空间活动人员的通报
郾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6日
责任编辑:孙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