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家经营主体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被中止经营
5月1日,市有关部门按照《漯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第30号通告》要求,开展全市排查,要求5家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经营主体中止经营。
1、临颍县杜曲镇铁西乡村手擀面:进店无防疫措施。
2、郾城区辽河路与太行山路交叉口西北角一果新鲜:进口水果未公示、未报备、未分区存放。
3、郾城区辽河路西段天鑫现代城诺美大药房天鑫现代城店:货架上摆放有四季抗病毒合剂(止咳退烧类药物)。
4、郾城区沟张市场繁城马家清真牛羊肉店:经营者不戴口罩,且不听工作人员劝导。
5、西城区嘉陵江路古城锦园南门好鲜生超市:不落实顾客进店扫码测温措施。
疫情仍未结束
再次提醒
广大市场经营者
必须时刻保持高度警觉
慎终如始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
解封不等于解防
编辑:溪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