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登记!漯河5家社会组织被处罚
2022-06-10 15:11:53 漯河手机台APP
  • 关于依法行政撤销5家社会组织登记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每年应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经查,漯河市质量协会、漯河市服装行业商会、漯河市温州商会、漯河市普雅艺术中等职业学校、漯河市水电科技学校 5家社会组织存在两年或两年以上未参加社会组织年度检查、一年以上未开展活动情形。
    现依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我局依法对以上5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通过登记地址和电话无法取得联系,现予以公告送达,公告期60天,视为送达。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漯河市人民政府或河南省民政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漯河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自公告之日起,被行政撤销的社会组织不能再开展业务活动,其登记证书正(副)本、印章及财务凭证一律作废。请被撤销的社会组织于30个工作日内至漯河市行政服务大厅民政局受理窗口办理注销登记及债权债务资产清算、账户注销等手续。
     
    联系电话:0395--3131619、3131620

     

    漯河市民政局

    2022年6月8日



    来源:漯河市民政局官网



    编辑:王峥

全部评论
延伸阅读
漯河手机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