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
2022年7月4日22时31分许,曹某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豫L77***的黑色大众牌小型汽车,行驶至在石窝路某厂门口处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被漯河市临颍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缉。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测试结果为:87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进一步处理中。

酒驾+准驾不符
2022年7月4日22时21分许,杨某某驾驶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行驶至石窝路窝城某厂门口处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被漯河市临颍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缉。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测试结果为:67mg/100ml;后经公安网查询,其驾驶证为C1型机动车驾驶证,属于饮酒后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的机动车。
临颍县交警大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作出驾驶证记30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500元的处罚。

饮酒驾驶
2022年7月6日13时34分许,贾某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豫L9E***的白色现代牌小型汽车,由南向北行驶至人民东路与湖东路交叉口东3公里北500米处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被漯河市临颍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缉。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测试结果为:6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临颍县交警大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作出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500元的处罚。

来源:临颍交警
责任编辑:孙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