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区淞江路中段,记者见到了正在路上执勤的城管执法人员。
城管执法人员 赵建伟说:“今天是我们正式对违停车辆进行处罚的第一天,因为从五一开始,虽然我们队员已经开始“贴条”,但我们贴出的不是罚单,而是温馨提示单,从今天起,我们对违停车辆开始正式“贴条”处罚。” 在城管执法人员工作过程中,只见一名执法队员手持执法终端,对违停车辆进行多角度拍照取证 、录入系统,等待上传完毕,执法终端会直接打印出“违法停车告知单”,等到另一名执法队员上前贴单 ,拍照之后,整个执法过程才算结束。
城管执法人员 赵建伟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停放车辆时,应按照停车泊位指示方向和位置,定点、有序停放,没有按指示停放、未在停车泊位停放或超出、跨骑泊位,以及占用人行道、盲道的车辆均属违法停放。我们发现之后,就将依据道路交通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在路上巡逻过程中,一辆银色轿车引起了执法人员注意,只不过这辆车里的司机在现场。
现场声:“同志,你好,我们是漯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这个地方禁止停车,请你立即驶离,如果不走,我们将对你下达违法停车告知单”“好,好,我就停一会儿,现在马上开走。”
面对执法人员的提醒,银色轿车司机非常配合的把车开走了。 城管执法人员 郭冰说:“像这种情况还是很多的,机动车驾驶人很配合我们的工作,当然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在提醒之后拒绝立即驶离的,我们将对机动车驾驶人下达违法停车告知单,拍照并保存录像证据。如果之后仍拒不配合的,我们将采取锁住车辆或拖离现场,并保存全程执法视频证据。” 记者:李杨 明霖 轶勇 会龙来源:漯河广播电视台
漯河城管昨起对违停车辆进行“贴条”处罚(二)
看我们城管执法人员的“贴条”过程,还是非常标准规范的,那么如果我们的车被“贴条”了,我们该去哪里交罚款?罚款又是多少呢?继续往下看。 在位于淞江路中段的停车秩序管理中心,大屏幕上实时显示着从市区各个位置的执法人员手持终端上传来的信息,值班人员忙着把各个中队上传的违停信息,进行整理,汇总,初步审核。审核后,将公安部门反馈的违停车辆信息录入违停系统。 停车秩序管理中心工作人员 李雪莹说:“录入违停信息后,我们首先会以短信形式告知违停车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58条,违反规定停放车辆,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0元罚款。违停车主在收到违停告知在3天后,15天以内,可以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嵩山路大厅42、43、44窗口或者是公安街于中华路交叉口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收费服务点窗口查询处理违停、缴纳罚款。” 记者注意到,违法停车处罚与之前相同的是,处罚金额都为200元。但是如果违停车主收到“违法停车告知单”或是短信通知后,不去处理,那么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有什么举措督促其执行呢。 停车秩序管理中心工作人员 李雪莹说:“我们首先通过短信提醒违停车主;车主不接受处理的,采取电话和短信催告;过后仍未处理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加处罚金,情节严重的,违停车主将作为失信人员列入诚信黑名单。公职人员发生违停行为不积极处理的,除承担以上后果外,该行为还将影响本人工作单位文明单位评选、考核等。” 在下一步工作中,城管部门将根据市区道路的实际情况实行分级管理,对交通主干道和拥堵现象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路段,实行严格管理、严格执法;对其他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在保障通行的基础上,前期将以劝导为主、执法为辅,以后逐步规范。今后,违停处罚不仅是指机动车,对不按要求停放的非机动车,城管执法人员也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同时,对违规设置地锁、停车泊位和其他占道设施的,及时进行清理,保障群众安全出行,共同促进我们的城市更加规范有序、更加文明和谐。
记者:李杨 明霖 轶勇 会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