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期间,岩脚镇村民黄某某上山祭祖,违规燃烧鞭炮钱纸造成火灾。森林公安迅速重拳出击,坚决给予惩治。
4月6日下午3点40左右,岩脚镇岩脚村大屯坡发生火情。经公安机关调查,起火原因为黄某某上山祭祖,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造成灌木林被烧毁。经当地党委组织扑救,在下午四点十分左右火情得以扑灭。
由于火灾发生地位于岩脚古镇易扶搬迁点背后,距离居民小区较近。在破坏森林资源的同时,也严重威胁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对黄某某进行批评教育的同时,决定给予黄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在审讯中,黄某某也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造成后果的严重性。
据了解,六枝森林公安在当日下午17点30接到报警后,通过走访调查,于当晚23时将嫌疑人黄某某抓获归案。经审讯,黄某某对违规用火引起火灾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森林公安提醒,近期天气晴朗干燥,森林火险等级较高,用火需谨慎,避免危害人民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据六枝森林公安局中部片区派出所所长华国荣介绍,在清明节期间,六枝特区森林公安局以打开路,重拳出击,打击处理一批火灾肇事人员,达到打击一个教育一方的社会效果。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晓森林火灾带来的危害,杜绝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减少火灾发生,为保护我区绿水青山和绿色贵州三年行动计划成果有序向好发展贡献力量,确保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