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上大学不用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分这样几步走。
2019-07-10 08:41:39 六枝融媒体中心
  •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力推动国家资助政策落实落细,切实做好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扶贫金融事业部区域开发局联合印发的《2019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指引》(教助中心〔2019〕24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歩做好六枝特区2019年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保证此项民生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申请指南。

    一、贷款政策

    (一)贷款学生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且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我区。

     5.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学生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与学生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区。

       5.共同借款人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含)以上,60周岁以下;续贷时,如需更换共同借款人,新共同借款人及学生需到办理现场进行变更。

       6.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人的共同借款人。

    (三)贷款额度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贷款申请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为12000元,其他规定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四)贷款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研究生学制加13年确定,最短不少于5年,最长不高于20年。根据借款学生在校剩余学习年限加13年确定贷款最长期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得展期。

    (五)贷款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六)贴息

    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在2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毕业第三年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特殊情况除外)。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六枝特区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2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七)宽限期

    借款学生毕业后2年为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内,借款人只需偿还贷款利息,无需偿还贷款本金。还本宽限期后,借款人按年度分期偿还本金和利息,具体还款计划按《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约定执行。

    (八)就学信息变更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造成毕业时间延长的,需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但是贴息时间不进行变更。

    2019年预科毕业、专科升本科、本科升研究生的学生,应提供相应录取通知书到六枝特区资助中心进行就学信息变更,审核通过后,方可继续办理助学贷款。

    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是指借款学生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其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优先支持:

      1.建档立卡贫困户。

      2.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3.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4.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5.家庭主要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6.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7.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8.老、少、边、穷及偏远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家庭。

       9.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认定表)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导出打印,学生签字承诺即可,不需要任何部门审核盖章;续贷学生、已通过高中预申请的首贷学生无需再次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要对认定表中自己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申请贷款流程以及需要材料

    (一)贷款申请流程(请认真按照以下程序操作)

    1.登录网站并注册账户,网址http://www.csls.cdb.com.cn(特别提示:学生务必牢记自己的登陆名及密码,请把其抄写在自己的记事本上);

    2.注册账户登陆;

    3.录入本人及共同借款人信息(相关信息一定要完整,如具体地址要到村组户,填写规则“省-市-县-乡(街道)-村-组”不得漏填、重复填写。电话号码必须是随时保持畅通的,一般不得随意更改,若有变更必须在学生在线系统进行更改,如不更改责任自负);

    4.在线提交贷款申请;

    5.导出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6.未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导出打印《认定表》签字承诺;

    7.带上所需材料到受理现场进行资料审核、签订合同。

    8.带着贷款合同和受理证明到高校办理入学手续并录入回执。

    (二)首次申请贷款所需材料:

    1.学生身份证原件;

    2.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3.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

    4.《申请表》原件;

    5.《认定表》原件(未通过预申请学生需要提交)。

    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六枝特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46、47、48、49号教育局窗口办理(2019年在六枝特区一中、七中和六盘水市二中毕业学生在毕业学校办理)。

    (三)续贷所需材料

    1.办理人(必须是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表》原件。

    办理人前往六枝特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46、47、48、49号教育局窗口办理(2018年在六枝特区一中、七中和六盘水市二中办理的学生继续在原学校办理)。

    (四)贷款受理地点

    六枝户籍在区内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和2018年高中毕业生,毕业学校设有办理点的,到毕业学校办理首贷和续贷;其余学生到六枝特区政务大厅办理。

    提示:现六枝特区高中办理点有六枝特区第一中学、六枝特区第七中学、六盘水市第二中学。

    (五)贷款受理时间2019年7月15日至8月31日到六枝特区政务大厅和高中办理点办理,2019年9月1日至9月30日到六枝特区资助中心办理。

     (六)联系电话

    1.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全国统一热线:95593

    2.支付宝客户服务热线:95188

    3.六枝特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858-5317656

    4.六枝特区政务中心46、47、48、49号窗口

    刘老师 13638582134   

    付老师 15985584049

    5.六枝特区高中办理点

    六枝特区第一中学:石老师 18785141467

    六枝特区第七中学:黄老师 13885882271

    六盘水市第二中学:刘老师 13339688934

     

                 六枝特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7月5日

     


    来源:六枝特区人民政府网

    编辑:六枝融媒APP

    值班主任:杨竣淇

    总值班:何勇

    总监制:袁瑞岍


全部评论
延伸阅读
六枝T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