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考试期间保证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防止和减少环境噪声的干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贵州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在考试期间(9 月 20 日晚 10:00-9 月 21 日上午 10:00),城市建成区所有产生噪声污染的场所,其边界噪声的排放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严禁夜间(22:00 至 8:00)施工和营业。
二、在考试期间(9 月 20 日晚 10:00-9 月 21 日上午 10:00),城市建成区的建筑施工工地(包含装修工地)应停止施工;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对学生学习、 休息有干扰的场所,应停止夜间营业。
三、严格控制机动车辆噪声扰民,考试期间不得在居民住宅区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运输装 卸作业。确因城市建设特需,必须严格按夜间施工办理审批手续。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擅自进行施工和作业。
四、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娱乐、集会等活动,应控制音量, 避免影响周围生活环境。
五、进行装饰装修作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者避免噪声干扰周围环境。在考试期间(9 月 20 日晚 10:00-9 月 21 日上午 10:00)禁止在城市住宅楼、以居住为主的综合楼内进行产生噪声、振动的装饰装修作业。在城市住宅楼、以居住为主的综合楼周边 200 米范围内从事装卸作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者避免噪声干扰周围环境。
六、环境保护部门、教育部门、公安部门、文体广电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城管部 门,在考试期间要加强对各考点周围的建筑施工工地(包含装修工地)、产生噪声扰民的重点 单位及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各社区考试期间加强辖域“红白”喜事的劝导力度,严禁燃放鞭炮等高噪声影响考试 的行为发生。
八、各社区、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通过张贴通告、电视、网站等新闻媒 体上公布举报电话,依靠群众对考试期间产生的环境噪声进行监督。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处罚。工业企业噪声拨打市生态环境局六枝分局:12369
建筑施工噪声拨打六枝特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5317594 或者六枝特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12319
考点周围网吧和娱乐场所等区域的噪声拨打市生态环境局六枝分局:12369 或者六枝特区文体广电旅游局举报电话:12318
社会生活噪声和商业活动使用设备的噪声拨打六枝特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12319 敏感区 50 米范围内装卸作业噪声,动物经营活动或者饲养动物噪声,交通运输噪声,请拨打六枝特区公安局举报电话:110,其他需要投诉的请拨打六枝特区教育局举报电话:5317080
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
六枝分局六枝特区教育局
六枝特区公安局
六枝特区文体广电旅游局
六枝特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六枝特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 年 9 月 19 日
编辑: 代艳 罗开国 穆颖(实习)
值班主任:毕落
总值班:韩江峰
总监制:袁瑞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