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洪,男,1985年3月出生,生前居住六枝特区郎岱镇驿陇村五组。2018年11月12日,同村的叶祥兴配偶魏某某与父叶某某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18时许,钟洪与叶祥兴一起回去帮忙调处矛盾。在化解过程中,叶祥兴与其父叶某某情绪激动,引燃了泼洒在身上、地上的汽油。面对火情,钟洪同志不顾自身安危,利用自己身躯扑救,最终牺牲。
根据《贵州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的规定,经郎岱镇人民政府推荐,特区政法委调查和书记办公会议审查,拟确认钟洪同志见义勇为行为并报请特区人民政府表彰,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9月28日至2019年10月4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钟洪同志见义勇为行为如有异议,请实名向特区政法委电话或书面反映。
联系人:余忠林
电话:13885842282
中共六枝特区委政法委员会
2019年9月28日